临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临漳县医保基金打包支付医联体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临漳县医保基金打包支付医联体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漳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4日
临漳县医保基金打包支付医联体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工作方案》(冀卫发〔2019〕4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县域医联体医保基金按人头打包支付工作的紧急通知》(冀医保函〔2020〕10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临漳县医联体建设,推动医保制度健康持续发展,实行医联体建设医保基金按人头打包支付方式改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目标,持续加大医疗、医保、医药、医价“四医”联动改革力度,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充分发挥医保基金调节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资源供需双方合理配置的重要杠杆作用,努力实现医疗机构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促进县域内医联体建设,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基本医疗权益,推动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临漳县医疗保障基金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保障基本、统筹兼顾”的原则;
(二)坚持“总额预算、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四)坚持“保障基金安全与制度创新并重”的原则。
三、工作措施
(一)县医联体申请医保基金按人头打包支付的基本条件。
1.县卫健局认定已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县医联体。
2.县医联体工作章程要明确成员单位责任、权利、义务,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分级诊疗机制,制定双向转诊标准,统一质控标准。
3.完善的人事薪酬制度。
4.畅顺的医联体服务机制。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统一配送机制、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化管理等。
5.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和年度考核机制。
6.县医联体建立健全医保基金风险防控管理机制。
(二)签订医保服务协议。临漳县医联体要向医保部门提供医联体工作章程和医联体区域服务内人员名单及参保类别,医保部门要精准识别参保人员及参保类别,同时要及时做好与医联体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工作,2020年12月5日完成协议签订工作。
(三)精准测算按人头打包支付医保基金标准。2020年全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557873人,人均统筹基金800元,医保基金共计收入44629万元。按照冀医保函〔2020〕101号文件精神,按人头打包支付医保基金需扣除风险调节金、县外和省内省外异地住院、大病保险、意外伤害等各项支出费用,初步测算我县按人头打包支付医保基金标准为每人每年395元。全年按人头打包支付医联体医保基金总额为2.2亿元,每月向医联体按人头打包支付医保基金1800万元(包含医联体住院费、县乡村三级普通门诊费支出、慢特病支出、家庭签约医生费支出、一般诊疗费、提高贫困人口补助等)。2021年向医联体按人头打包支付医保基金标准不变,测算基数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随着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情况,可适时调整打包支付医保基金标准。
(四)支付方式。医保、财政部门按月按人头向临漳县医联体拨付医保基金。每月初,医联体牵头医院向财政、医保部门报备医保基金使用方案。
(五)执行时间。2020年12月1日执行。
四、职责要求
县医联体要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医保基金使用管理机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县医联体财务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医联体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医联体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常态化监管,医保部门要加强对医联体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通力合作,强化监管,确保医联体医保基金安全健康运行。